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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谱润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4月4日依法受理了海谱润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海谱润斯向深交所提交了《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海谱润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海谱润斯主要从事于OLED蒸镀材料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和提纯服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李晓华直接持有海谱润斯2,834.26万股股份,占海谱润斯股本总额的35.43%,通过长春市群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海谱润斯22.18万股股份,占海谱润斯股本总额的0.28%,通过长春市塞勒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海谱润斯19.04万股股份,占海谱润斯股本总额的0.24%。李晓华直接或间接持有海谱润斯2,875.49万股股份,持有比例为35.94%,为海谱润斯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自海谱润斯前身长春海谱润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以来,李晓华为唯一对海谱润斯持股比例超过30%的股东,一直为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
李晓华作为海谱润斯之创始人,长期担任海谱润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自海谱润斯前身设立以来对海谱润斯的战略规划、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层任免等方面持续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海谱润斯最近两年董事会的组成人员中,半数以上的董事均由李晓华提名,李晓华能够对海谱润斯董事会决议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李晓华长期担任海谱润斯董事长,对海谱润斯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起决定性作用。根据海谱润斯及其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确认函》,海谱润斯及其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海谱润斯实际控制人为李晓华,李晓华的实际控制人地位自海谱润斯前身设立以来未发生过变更。综上所述,李晓华为海谱润斯的实际控制人,其实际控制人地位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海谱润斯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666.67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海谱润斯原拟募集资金56,994.53万元,分别用于有机电子材料产业化项目、高性能有机电子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海谱润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维嘉、李超。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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