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第一批)

内容摘要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屏山县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规定依次等额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详见《屏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附件)。  2.体检报到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屏山县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规定依次等额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详见《屏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附件)。

  2.体检报到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州区长江大道西段9号)门口报到,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因怀孕需申请延缓体检项目的考生,需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办理延缓体检项目手续。

  (一)参检考生请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头像,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600元(实际费用以医院收费为准,费用自理)。

  (三)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体检前须将通讯工具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四)如有近视,体检当日禁戴隐形眼镜,请佩戴合适度数框架眼镜。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六)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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