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杭州科创基金2025年度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内容摘要原标题:关于公开征集杭州科创基金2025年度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关于公开征集杭州科创基金2025年度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为助力杭州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做优做强“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更好服务杭州市五大产业生态圈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

原标题:关于公开征集杭州科创基金2025年度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杭州科创基金2025年度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助力杭州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做优做强“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更好服务杭州市五大产业生态圈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杭州科创基金拟联合社会资本组建设立子基金,为吸引全国优秀机构积极参与上述子基金组建,现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杭州科创基金简介

杭州科创基金是“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之一,由杭州资本管理,以杭州资本所属企业杭州市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科创集团)为运营主体,功能定位为政策性的千亿级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方向为“投早、投小、投科技”,投资阶段以初创期的科创投资为主,重点为全市人才创业、中小企业创新、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性投融资服务。

本基金主要围绕杭州市打造全球创新策源地、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颠覆性技术转移先行地建设,重点突出对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绿色能源等五大产业生态圈及未来产业的科创类项目进行投资。

二、子基金设立要求

01、设立类型

杭州科创基金围绕初创项目全生命周期设立三类出资方式:

1.创投类基金: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或营收的快速成长的科技型企业;

2.天使类基金:支持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3.成果转化类基金:围绕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平台等,支持具有市场前景、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先进技术等项目(企业)。

02、出资金额及比例

1.创投类基金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基金总认缴规模的25%,且不作为第一大出资方;

2.天使类及成果转化类基金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基金总认缴规模的40%。

03、存续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8年。

04、注册地

子基金注册在杭州市。

05、返投要求

1.创投类及天使类基金参股子基金要求投资注册在杭州市的下列范围之一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倍:

(1)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或总资产不超过2亿元(创投类基金要求);

(3)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或总资产不超过1亿元(天使类基金要求)。

2.成果转化类基金参股子基金要求投资注册在杭州市、纳入杭州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可转化项目库的下列范围之一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倍:

(1)获奖项目:技术源头单位、龙头企业等举办的行业大赛、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颠覆性技术大赛等的获奖项目;

(2)人才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职务科技成果的高端科技人才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院士、行业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大中型企业高管、副高及以上科研人员等);

(3)成果技术项目:具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核心技术,处于转化原型开发阶段、具备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阶段特质或尚未形成明显销售规模的项目。

06、单项目投资限制

子基金对单个被投资项目的累计投资额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20%,且原则上创投类基金、天使类基金的参股子基金不得控股被投资项目。

三、申报资质要求

杭州科创基金参股投资或者设立的各类基金,应由合格的专业投资机构负责运作和管理,投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01、管理资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02、募资能力

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在杭州科创基金履行投资决策前,拟投基金规模及相关出资方均应确认完毕。

03、投资业绩

具有良好投资能力和投资业绩,原则上投资机构或其主要管理人员有3个成功投资项目的案例,即投资所形成的股权退出收益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20%,或投资后被投企业又获得两轮及以上外部投资机构的投资,且股权增值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30%。

04、内控机制

拥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规范的基金或项目遴选机制,专业高效的投资决策机制。

05、资信要求

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且最近5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记录。

四、申请方式

01、资格自评

申报机构可在“杭州市科创集团”微信公众号查询本基金征集公告,并自行评价是否符合申报基本要求。

02、获取申报指南

自评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可发送加盖公章的公司介绍材料和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件至邮箱huazhangvc@126.com。接收到上述材料后,《申报材料清单》将通过邮件回复。

03、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材料(U盘)(1份)。

1.纸质材料:根据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规范打印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应包含:

(1)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档);

(2)可编辑文档,全部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

3.所有申报信息应保证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报、漏报、选择性填报。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最终以纸质材料为准。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50号创新大厦19楼;收件人:杭州高科技华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5369791、0571-87110712;监督电话:0571-87065722。

杭州科创集团将常年受理申报文件,滚动进行投资决策,未按规定的形式和数量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申报日期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4.本征集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根据杭州科创基金管理要求择优确定基金管理机构,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为免疑义,后续如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申报方式(寄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等信息因业务实际开展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动的,杭州科创集团将及时在公众号等平台更新公布。

杭州市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来源:杭州市科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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